公司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新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与相关文件于2025年8月1日通过电子材料和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25年8月13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小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听取了《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统筹发展、安全和环保,生产经营指标同比全面向好,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优做大,快速推进《公司提高特色金属产业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流企业三年行动方案》,坚持“生产经营+资本运作+科技赋能”三核驱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二、会议听取了《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安全环保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全面部署落实安全环保责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扎实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深入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较好地筑牢安全环保底线。公司持续保障安全环保投入,2025年上半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同意《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同意《关于调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日15: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1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五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和《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根据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这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87,541股,这次发行总计募集资金599,999,987.1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2,993,071.51元【实际汇入金额为593,207,534.44元,其中包含尚未扣除的登记费(不含增值税)、验资费(不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2023年4月13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账号为98的募集资金专户。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5日出具《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大信验字[2023]第29-00005号)。
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包括“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及补充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流动性。为保障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已采取无息借款的方式向华锡矿业提供募投项目实施资金总额585,000,000.00元,2023年8月1日公司汇入华锡矿业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账号为12的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3月21日,华锡矿业将名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存储余额267,224,587.14元汇入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分公司(以下简称“铜坑分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账号为40的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募投项目“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资金拨付和使用。
2025年1-6月,公司及华锡矿业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13,287,972.37元,补充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流动性0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0元,合计13,287,972.37元。
注:上述金额不含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手续费及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需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及华锡矿业、铜坑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5年3月2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华锡矿业、铜坑分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含截至2025年6月30日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共计10,165,485.86元,扣除手续费共计8,210.47元,含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14,462.93元。
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张小宁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张小宁先生、岑业明先生、邹红兵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都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都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调整合计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结合2025年1-6月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地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公司调整2025年度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等关联交易类别的金额,累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48,956.00万元,本年度上述同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53,77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不包括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2、本次关联交易调整的主要原因为:(1)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金额增加,主要因为向关联方销售精矿等原料的价格上涨;(2)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减少,主要因为向关联方提供矿产资源勘探、采选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技术服务减少;(3)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减少,主要因为减少向关联方采购精矿;(4)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减少,主要因为减少向关联方委托精矿代加工服务;(5)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新增控制主体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公司拟将与博世科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业务纳入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
3、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总额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
4、本次调整后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预计数,实际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机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计量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广告设计、代理;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包括稀有贵金属选矿、冶炼、加工;锡、锌、锑、铟、铅、白砷、镉、硫酸、精矿深加工及以上产品销售;生产和经营原辅助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技术输出;纯净水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专控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铁路、道路货运站管理;铁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宋海农注册资本:53,388.038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肥料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出入境检疫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南方注册资本:148,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丹县车河镇丰塘坳(河池·南丹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保税仓库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选矿;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金额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广西高峰矿业有限公司、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增加向关联方销售精矿等原材料及价格上涨;下属子公司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减少向关联方销售煤焦等商品。
减少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金额主要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二一五地质队有限公司、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华锡有色工程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减少向关联方提供矿产资源勘探、采选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技术服务。
调整向关联方采购原料、产品金额主要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减少向关联方采购精矿的金额;下属子公司增加向关联方采购技术项目金额。
调整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金额主要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委托锡、锌、铅锑精矿等加工服务减少;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等金额增加。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产品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均系供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采取市场价格予以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间的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双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相关交易不存在导致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综上,公司本次调整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追加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与相关文件于2025年8月1日通过电子材料和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并于2025年8月13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10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4名,实到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线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调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因此,一致赞同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2025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1—4项议案,并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5项议案,并于8月15日披露了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三)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层。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上一篇: 作业原理及保护保养